2023级、2024级、2025级本科生: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学字〔2025〕8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结合本科生实际情况,现将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级、2024级、2025级在校本科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一) 国家奖学金
2026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0个,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6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54个,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 本科生优秀奖学金
申请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需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共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励金额为6000元/人,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5%;二等奖励金额为4000元/人,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10%;三等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比例为在学本科生的20%。
(四)基础代数学习奖
“基础代数学习奖”由席南华院士捐资设立,旨在激励本科生认真学习基础代数课程,夯实数学知识基础。奖励对象为基础代数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生(本年度奖励年级为2025级)。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400元。
(五)新德励志奖学金
“新德励志奖学金”由金新德奖教金首批获得者马石庄教授捐资设立,旨在继承金新德先生夙愿,激励云南籍和辽宁籍本科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云南籍和辽宁籍2024级、2025级本科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奖助学金基本条件
(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本科生优秀奖学金
(五)基础代数学习奖
(六) 新德励志奖学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评审组织
(一)玉泉书院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奖学金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国家奖学金由相关院系负责,其余奖助学金由玉泉书院负责。
(二)玉泉书院成立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保存评审资料等。
(三)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按照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和要求进行申请(之前已发通知至相关院系)。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须认真填写《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10月12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至bkjz@ucas.ac.cn,邮件主题:“姓名+申报奖项名称”。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由玉泉书院统一提供。注意,“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依据为“2024-2025学年”公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
申请“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的同学,须认真填写《2025-2026学年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10月12日16:00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发给辅导员汇总,10月13日12:00前辅导员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bkjz@ucas.ac.cn。邮件主题:“班级+申报奖项名称”。
同一评奖学年内,国科大“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在学生提交申请的基础上,本科各相关院系、玉泉书院成立工作组对学生申请奖学金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工作组由相关工作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组成。
本科各院系按照要求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
玉泉书院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及评选条件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初评,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
玉泉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情况及评选条件对“本科生优秀奖学金”进行初评,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
玉泉书院根据2025级大一学年线性代数Ⅰ、线性代数Ⅱ课程成绩及评选条件对“基础代数学习奖”进行评选,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
玉泉书院根据2024级、2025级GPA及评选条件对“新德励志奖学金”进行评选,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
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2025-2026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综合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审通过“本科生优秀奖学金”推荐名单。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评审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根据“基础代数学习奖”和“新德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评审通过获奖名单。
“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需围绕个人申报事迹等内容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每人5分钟,其中汇报3分钟,答辩2分钟。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产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答辩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月20日前,玉泉书院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基础代数学习奖”“新德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奖学金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评审工作注意事项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9671343
地址:西区西实验楼五层522办公室
玉泉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