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经与校培养与学位部沟通,现将2023届本科生夏季学位申报与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报与审核工作流程
1.学院在“学士学位”系统维护2023届本科生数据;
2.学生按规定提交学士学位申请书;
3.学院审查学生学分修读情况,提交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4.本科部复核并确定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5.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二、学位申报与审核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2023年6月4日登录学校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在“学士学位”系统维护2023届本科生数据。
2.学生于2023年6月5日8:00至2023年6月6日24:00登录学校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学士学位”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3.学院审查学生填报数据及学分修读情况,2023年6月7-8日在“学士学位”系统维护审核情况,并向本科部报送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加盖公章)。
4.本科部于2023年6月9-11日根据学院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并在系统维护复审意见。6月12日向培养与学位部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复核通过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各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于2023年6月下旬召开学位评审会,统一评审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名单。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要求进行学士学位的申请工作。
2.请各位同学在“学士学位”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前,在“使用手册”版块认真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学士学位管理系统学生用户填报说明”。提交申请前,请务必认真核查个人信息,确认各部分信息已填写完整。
3.“学士学位”系统中“毕业去向”栏目,在国内继续深造的同学,选填“继续求学”;出国深造的,选填“出国”。国内深造和出国深造的,在“就业单位类别”和“就业单位省市”均选填“其它”。
4.“学士学位”系统中“课程学习”栏目需显示大学期间修读的所有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成绩,包括访学抵免的课程及成绩。同学提交前请务必核查“课程学习”中信息是否完整,特别是近期刚刚发布的课程成绩,如:艺术与人文修养系列讲座、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科研实践、毕业论文等。
5.“学士学位”系统中“毕业鉴定”栏目,信息来自毕业生登记表中的“班组鉴定”,须在已完成并提交毕业生登记表且通过班主任审核后,才可同步获取信息。
6.“学士学位”系统多数信息从学校相关业务管理系统采集,各学院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不尽一致,毕业论文相关信息同步到“学士学位”系统时间也会有先后。
四、联系方式
1.本科部学位审核老师:
杜老师,010-88256280,13882004854(电话)
duaiyu@ucas.ac.cn(电子邮箱)
2.毕业生登记表管理审核老师:
李老师,010-88256321,13810335024(电话)
lirui@ucas.ac.cn(电子邮箱)
3.网络中心系统需求负责人:
牛老师,13260454823(电话),niuwenjing@ucas.ac.cn(电子邮箱)
潘老师,18500020198(电话),panjj@ucas.ac.cn(电子邮箱)
本科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