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的相关工作安排,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和人数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科大符合申请条件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公开选拔,不设推选人数限制。
(二)留学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的学制、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应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
(三)留学单位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选派专业领域
应结合中科院、国科大及各培养单位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中科院海外科教基地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选派专业领域。
(五)派出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
1.“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培养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选择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
2.“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六)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申请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学风诚信、品学兼优,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 参加由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或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六)其他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七)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者,还应满足具体合作渠道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及工作流程
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须通过本科部统一向国科大国际合作处申请,国际合作处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仔细阅读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文件,于3月13日15:00前将材料清单5-10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ue91@ucas.ac.cn。
每位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需建立两层文件夹,并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层:攻博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
第二层: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顺序须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材料顺序,命名按照材料清单一栏要求命名(如“05张三—入学通知书”,“06张三—学习计划”)
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项目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二)材料审核
本科部汇总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将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并特别注意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进行严格把关。
(三)网上报名
经本科部同意后,申请人应首先阅读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之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按说明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于3月2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无需上传《单位推荐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的规定执行。部分内容填写要求如下:
“受理机构”及“现学习单位”请填写中国科学院,“单位类别”填写高等院校,“所在院系”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部。
(四)纸质材料提交
完成报名后,申请人于3月29日前向本科部提交清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5-10的纸质版材料,及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及其附表《单位推荐意见表》。
注:《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网上报名阶段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是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线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表格。
(五)单位推荐
本科部将审核并汇总申请材料,填写纸质《单位推荐意见表》,于2023年4月3日前寄送相关纸质材料至国际合作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tianyanqiong@ucas.ac.cn。
(六)网上审批
国际合作处将整理、审核相关纸质材料及网上报名信息与上传的附件,负责逐一在线填写各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逐一完成网上审批手续等。
(七)结果公布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最终的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工作,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5月公布,“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五、其他事宜
(一)有关《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请见链接:https://www.ucas.ac.cn/site/157?u=73378。
(二)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请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三)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链接:https://bg.csc.edu.cn/。
(四)有关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其他详细情况,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六、联系信息
国际合作处联系人:田严琼
电子邮箱:tianyanqiong@ucas.ac.cn
本科部联系人:李悦
电子邮箱:liyue91@ucas.ac.cn
本科部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