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生工作实际,已开展第一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拟推荐47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中)。2021年教育部财政部下达我校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48个名额,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级、2019级、2020级在校本科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请相应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1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
三、评选条件
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纪律处分者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评审组织
(一)本科部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保存评审资料等。
(二)奖学金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学生自愿申报、多级评审的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申请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10月21日15:00前主动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至玉泉路校区教学楼113办公室。
本科部根据评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申报材料,结合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家庭困难认定情况,评审通过第二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
本科部进行获奖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全国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审工作注意事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256298
本科部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