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教学培养工作安排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1.中期检查:各学院切实做好毕业论文的进展检查工作。2021年4月2日前完成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形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
2.论文查重:我校面向全体本科毕业生开展毕业论文查重工作。2021年5月7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查重工作。
我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每篇论文最多检测三次。本科生须在论文送审前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通过方可送评阅人评阅。
每名学生首次自行对毕业论文查重并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根据第二次查重结果,分别予以处理:(1)文字复制比为6%及以下,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环节。(2)文字复制比为6%-12%(含12%),由论文查重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核心内容(如:毕业论文(设计)的主体研究部分、研究结论等)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环节。(3)文字复制比为12%-18%(含18%)的,由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核心内容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再进行第三次查重,第三次查重文字复制比在6%及以下,且毕业论文(设计)核心内容无重复的,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环节,否则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和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4)文字复制比大于18%的,取消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成绩记为“不及格”。
3.论文评阅及答辩:通过论文查重的学生方可进入论文评阅阶段。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情况及相关规定安排论文评阅和答辩。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答辩及毕业论文成绩录入工作。
4.论文评优及总结工作:各学院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论文评优及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本科部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