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本科生教学培养工作安排以及我校2018届学生毕业注册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现将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后续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各学院切实做好毕业论文的进展检查工作。2018年4月中旬完成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形式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
2.我校面向全体本科毕业生开展毕业论文查重工作。2018年5月中旬前完成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工作。
各学院合理安排查重进度。每名学生根据学院安排,对毕业论文进行首次查重并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根据第二次查重结果,分别予以处理:(1)文字复制比为6%及以下,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2)文字复制比为6%-12%(含12%),由学院论文查重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如:论文的主体研究部分、研究结论等)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3)文字复制比为12%-18%(含18%)的,由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再进行三次查重,三次查重文字复制比在6%及以下,且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的,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环节,否则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4)文字复制比大于18%的,取消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成绩记为“不及格”。
3.完成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后,学院对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组织评阅和答辩工作。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4.毕业论文评优及总结工作另行通知。
本科部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