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17-2018春季学期节假日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停课,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周五)的课。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停课,4月28日(星期六)补4月30日(周一)的课。
端午节:6月18日放假停课,与周末连休。
放假期间的课程请顺延或择时补课。
教务部 本科部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