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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本科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 王夺奎
  • 日期:2016-06-03
  • 10465

全体本科生:

本科部拟在2016年暑假期间(7月18日-8月28日)组织本科生赴中科院京内外研究所开展科研体验类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所暑期实践意向调研

经本科部前期联系,中科院京内外共49家研究所反馈了暑期接收本科生实践活动的意向,具体列表见附件1。

(二)学生报名具体要求

1.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安排,在充分了解意向接收本科生实践活动的相关研究所的时间要求、活动内容、人数限制以及所在地区等因素后做出选择,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2)。

2. 由于研究所所在地区不同并且有人数限制,学生在报名中需根据自身意向填报三个志愿并确定是否服从调剂,本科部将根据学生填报意向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1)2014级本科生去年参加过此类科研体验活动的同学,原则上今年不再参加。本年度报名过程中2015级本科生优先选择。

(2)学生优先在家乡所在地研究所开展实践活动。

3. 报名结束后,本科部将根据每个研究所报名情况,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与研究所教育干部对接后续相关工作。

(三)实践活动实施及总结考评

     1. 学生奔赴研究所开展暑期实践

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本科部将组织暑期社会实践宣讲会,对学生提出要求,宣讲安全注意事项等。学生持本科部开具的介绍信及学生证到研究所开展实践活动,实践期间应服从研究所的管理,遵守相关规定,注意人身安全。

2. 实践期间住宿及交通安排

有条件的京外研究所尽量提供住宿,在京区研究所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暑假期间可以继续在学生公寓住宿。京外实践学生需根据报名安排提前购买车票。根据实践活动完成情况,本科部将给予学生一定的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从学校/家庭所在地往返研究所所在地的普通车硬座或动车二等座票价。交通补贴发放需有相关票据。

 3. 实践活动表现鉴定

建议学生在研究所实习实践活动2-4周为宜,具体由学生和研究所/实验室商定。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本科生暑期实践登记表》(附件3),请研究所/实验室对学生在实践活动期间的学习、表现等做出评价,出具学生暑期实践活动表现鉴定。研究所相关管理部门需签字盖章。

4. 实践总结与评比

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需根据实践情况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实践报告主要为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实践过程中撰写的学术类文章不作为社会实践报告。秋季开学后,学生将《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本科生暑期实践登记表》、实践报告及其他相关图像及证明材料提交本科部。本科部负责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与评比,考评合格者,记录社会实践学分。

(四)其他说明

暑假期间,部分学院将组织2014级本科生开展科研实践活动(不同于社会实践,主要是进入实验室开展专业内科研活动),具体通知后续将由学院发布。没有科研实践安排的2014级学生,可以自行联系学业导师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或安排岗位体验、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分散的社会实践活动。分散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需做好实践单位相关证明或活动记录。

 

意向参加暑期赴研究所科研体验活动的同学,请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6月13日(星期一)12:00之前发送至wangduokui@ucas.ac.cn。

由于后续涉及到汇总报名数据后与研究所及时对接,因此请同学们严格遵守报名时间要求,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联系人:王夺奎 老师     

联系电话:010-88256234 

      本科部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