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本科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校发本科字〔2015〕6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科生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本科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社会实践是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培养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寒假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我校本科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锻炼意志,提升责任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根据本科生2016年寒假安排,计划开展以下四个主题活动:
(一)“筑梦国科大,感恩母校行”优秀学子母校回访活动
开展“筑梦国科大,感恩母校行”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为在校学生搭建了一个展示入学以来学习成绩与成果、感恩母校的平台,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活动,可以进一步推进国科大在各地中学的影响力。
1. 活动形式
(1)个人成长报告
学生回访母校,开展以“感恩和汇报”为主题的个人情况报告会,主要内容包括自身对于母校的感恩与怀念、为母校老师献花、汇报个人大学学习情况与生活感悟等几个方面。
(2)学习经验交流会
学习经验交流会主要面向在校高三年级学生开展,由回访母校的学长学姐们为高三学生备战高考提供经验支持。“高考过来人”与学弟学妹们分享自己在国科大的校园学习生活,交流自己大学阶段的体会与成长,与冲刺在高考路上的学生们一起筑梦。
(3)“魅力国科大”主题宣讲会
借助于回访母校,开展国科大专题宣讲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及国科大基本情况、学校培养特色、学校管理特色、课程教学特色等方面内容,为高中学生全方位展示国科大。
2. 活动要求
(1)优秀学子母校回访活动主要面向2015级本科生开展,2014级参与过此项活动的学生不再重复参与。
(2)在校本科生原则上只能在生源地所在省的中学参加实践活动,要求以全国百强中学、省级示范中学、学生生源地学校为主体。
(3)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同一地区学生可以联合开展活动。
(4)鼓励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创新活动形式、多样化开展活动。
(二)科研体验类活动
寒假期间,鼓励学生到学业导师所在的课题组开展短期科研体验活动。
1. 活动形式
学生通过与学业导师联系,进入学业导师所在的课题组开展科研体验活动。
2. 活动要求
(1)科研实践类活动面向2014级本科生开展。
(2)意向参与此项活动的同学需要提前与学业导师联系并确定实践具体安排,相关研究所研究生部老师不再参与相关组织工作。
(三)专题调研类活动
鼓励学生利用假期以课题调研或走访调查等形式,深入基层,关注社会热点和民生百态,增进对社会的观察和了解,到企事业单位、乡村城镇或边远地区开展社会调查,更好地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领会,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升能力、增长才干。
1. 活动形式
学生结合自身兴趣,确定题目,利用寒假时间开展专题调研或社会调查活动,撰写调查报告。
2. 活动要求
(1)专题调研类活动面向全体本科生开展。
(2)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个人或团队均可。
(3)报名阶段,学生需初步确定专题调研题目。
(四)岗位体验类活动
岗位体验类活动定位于让学生认知社会、了解社会。以社会单位为依托,学生利用寒假时间,以实习生的身份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具体岗位上工作,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目的是促进学生认识和了解社会,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增加社会经验,提升社会责任感。
1. 活动形式
学生结合自身兴趣,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利用寒假时间在具体岗位上开展实习体验。
2. 活动要求
(1)岗位体验类活动面向全体本科生开展。
(2)学生自愿报名参加,活动以个人名义申报。
(3)报名阶段,学生需初步确定实习的单位。
三、活动要求与总结考评
1. 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
2. 实践活动过程中需要做好活动记录,留下照片或视频资料。
3. 活动结束后,学生需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字,实践活动单位相关部门盖章,同时学生须撰写社会实践活动总结(不少于3000字)。新学期开学后学生须将上述材料以及实践成果的辅助证明材料提交本科部。
4. 本科部负责组织社会实践总结交流与评比表彰活动。考核合格者,将计入社会实践学分。
5. 参加“筑梦国科大,感恩母校行”活动并考核合格的学生,将给予学生一定的交通补贴,补贴额度为北京至家乡所在地火车硬座单程票价,学生需提供交通票据。
四、活动日程安排
(一)学生申报阶段
12月23日之前,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实践活动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报名表》(附件2),各班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发送至wangduokui@ucas.ac.cn。
(二)审核整理阶段
12月24日-12月31日,本科部审核并汇总整理学生报名情况,根据不同类型活动提出进一步要求和安排。
(三)寒假社会实践宣讲会
2016年1月22日,本科部组织召开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宣讲会,统一部署实践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生社会实践阶段
2016年1月23日-2016年2月19日,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总结考核阶段
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本科部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总结交流与评比表彰活动。
五、注意事项
(一)寒假社会实践不同类型活动面向不同年级学生开展,学生在报名阶段需明确各类活动要求。其中“筑梦国科大,感恩母校行”优秀学子母校回访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其余实践活动由学生分散形式开展。
(二)参与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需要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措施,本科部将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三)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校发本科字〔2015〕68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要达到4周。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在大学一、二年级内完成,可以分几次完成。”2014级本科生需要结合自身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合理安排寒假实践活动,以确保在大三之前达到学分要求。
联系人:王夺奎 老师
联系电话:88256234
本科部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