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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 李瑞
  • 日期:2025-09-15
  • 2579

2022、2023、2024级本科各班级: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发本科字〔2016〕85号)(附件1),即日起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测评的学生范围

       凡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正式注册的2022级、2023级、2024级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均应参加综合素质测评。2024-2025学年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为休学的学生不参加测评。2024级学生按照调整专业后的新班级进行测评。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和科研创新素质测评成绩四个部分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测评各部分内容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附件2)。

三、组织机构

       本科部组织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测评。各班级成立由青年班主任、班团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班测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9月15日-9月23日 基础性素质测评

       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级基础性素质测评。测评形式可采用集体召开班会、网络评分等多种形式,但务必保证全体同学都知情参与,做好记录存档。为增进了解,各班可以在进行个人总结基础上开展测评。

       基础性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日常行为规范三个方面,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及身心健康素质的测评以班级全体成员民主打分的方式进行,青年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青年班主任和辅导员参与打分。需填写《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测评打分表》(附表3);日常行为规范的测评根据班级相关记实结果进行相应扣减后得出,青年班主任负责审核,需填写《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日常行为规范成绩登记表》(附表4)。

       各班级根据“班级民主测评打分表”及“日常行为规范成绩登记表”核算基础性素质得分,填写《2024-2025学年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登记表》(附表5),并请青年班主任签字。

       各班级完成基础性素质测评工作后,需将基础性素质得分在本班级内公布,请各班班长于9月23日下午16:00之前,将本班级纸质版《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测评打分表》(附表3),《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日常行为规范成绩登记表》(附表4)及《2024-2025学年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登记表》(附表5)提交至辅导员,并将上述表格电子版(Excel文件)发送至辅导员。

  1. 9月15日-9月28日 发展性素质与科研创新素质测评

(1)9月15日-9月23日 材料提交与汇总

       发展性素质与科研创新素质测评材料包括《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发展性素质和科研创新素质加分申报表》(附表6)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青年班主任负责组织同学填报与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经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查验后退还本人,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各班班长于9月23日16:00之前汇总后交至辅导员。

       每一项加分申报均须附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未在各班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报表的同学,视为无申报项目,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申报内容的时间范围为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此日期之后如产生新的加分项,计入下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得分。2025年军训优秀学员计入下一学年)。

(2)9月24日-9月27日  加分核算

       各年级辅导员负责根据测评实施细则,对所带班级发展性素质和科研创新素质进行加分核算。对认定中有疑问的部分报本科部负责老师汇总。

  1. 9月28日  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讨论认定

       本科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测评中有疑问的部分进行讨论,确定最终得分。

  1. 9月29日 测评结果汇总上传

       各年级辅导员将《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附表7)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本科部负责老师。负责老师汇总后将电子版上传至综合测评管理系统。

  1. 9月30日(暂定) 课程成绩核算

       本科部负责协调网络中心,提取学生2024-2025学年课程成绩,按照规则生成加权平均分。

  1. 9月30日-10月10日(暂定) 结果确定与公示

       本科部负责汇总生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专业内排序,并予以公示。

五、注意事项

  1. 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参与测评工作。
  2. 综合素质测评各环节的原始档案材料均需完整保留,提交本科部。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地点:西区实验楼522

邮箱地址:bkjz@ucas.ac.cn

 

 本科部

2025年9月15日